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以及2009年春季招生本科报考资格线和高职 (专科)报考资格线将于2008年12月29日公布。考生考试《成绩通知单》由邮政EMS直接邮寄考生本人。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08年12月30日-31日持本人准考证直接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钦州南路500号)申请成绩复核(网上阅卷的语文、数学科目除外)。
凡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20%计入总分)四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线和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的考生,可在2009年1月2日上午9:00至1月3日晚8:00止使用168教育声讯电话选择报考一所高校,亦可同时报考若干所高校。考生若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可自主选择其中一所高校报到。
凡纳入春季招生的高校,其办学类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学费标准等经市教委审定后,在考生报考前向社会公布。在本科、高职 (专科)报考资格线上的考生,学校可充分使用面试或其他测试成绩,作为多元录取的依据,真正体现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时间从2009年1月12日至1月20日。根据先本科后高职(专科)的录取原则,2009年1月13日各招生学校发出本科考生预录取通知书和达到本科资格线上的报考高职(专科)考生预录取通知书,1月15日被录取的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和2009年春季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到一所高校报到,1月17日上午学校上报已录取考生信息。
1月18日各招生学校发出高职(专科)线上考生的预录取通知书,1月20日被录取的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和2009年春季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到一所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学校报到。考生录取后,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所发提档单到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或工作单位提取档案,并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交给学校。